問:產假一般能休多少天?
答:產假為98天,晚婚晚育假為30天(女24周歲生育即為晚育)。前者遇法定節(jié)假日不順延,后者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難產額外增加15天(一般剖腹產即為難產,一般醫(yī)院會標明難產順產),多胞胎,每多生一胎,額外再增加15天。
計劃生育內二胎,除無法享受晚婚晚育假30天,其他假期待遇同一胎。
問:上海市生育津貼領取標準是怎么樣的?
答:外省市城鎮(zhèn)戶籍員工,生育當月必須在職繳納社保,方可領取生育津貼。上海城鎮(zhèn)戶籍員工,在滬繳納過社保,即可領取生育津貼。城鎮(zhèn)戶籍員工,生育當月在職,往前倒推繳滿12個月,則領取標準為所在社保繳交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若未滿12個月,領取標準為2892元。
生育津貼領取計算方式,根據產假天數,按天折算。
例如:上海戶籍,所在繳納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5000元,一胎難產,則享受的生育假期為:98天+30天+15天=143天,生育津貼為:5000元*12個月/365天*143天。
問:流產假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嗎?
答:計劃生育內,流產假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可以生二胎的,第二胎流產,為計劃生育內的。否則,第二胎流產,為計劃生育外的。計劃生育外的可以享受生育假期,但不享受生育待遇。
問:流產假有多少天?
答: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流產假生育津貼=所在繳納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12個月/365天*流產假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