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稱: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對“超年齡繳存”、“一人多繳”情況持續(xù)開展清理整改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 2021-02-07
發(fā)文單位: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生效日期: 暫無
發(fā)文字號: 暫無
失效日期: 暫無
摘要 成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于每月20日前對“超年齡繳存”且未向中心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封存。
各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guī)范單位公積金繳存,我中心將持續(xù)對“超年齡繳存”、“一人多繳”情況開展清理,請各單位、職工積極配合進行自查整改。
一、繳存單位應及時對超年齡繳存職工賬戶作封存處理,并向職工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存在特殊情況的,單位及職工應主動向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所屬機構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具體可參照附件《關于“超年齡”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的溫馨提示》)。我中心將于每月20日前對“超年齡繳存”且未向中心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封存。
二、針對在同中心有多個繳存賬戶或者同時在多個中心繳存的職工,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原則進行清理,單位應會同職工做好清查核實工作,對確認不再繳存的賬戶作封存處理。確實同時在兩個單位工作的職工,應主動向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所屬機構提供職工與兩個單位的勞動合同及養(yǎng)老保險參保證明。對于不配合中心進行整改的,我中心將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依法處理。
附件: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超年齡”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的溫馨提示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