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20次全體會議的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2019年度北京地區(qū)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19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7786元,具體繳存比例對應月繳存額上限見附表。
二、2019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20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540元。
三、繳存單位在跨年清冊核定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出現錯誤的,可通過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業(yè)務系統(tǒng)調整一次。
四、新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計算借款申請人貸款金額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費標準按1540元執(zhí)行。
五、本公告的事宜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6月29日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按照《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規(guī)定,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17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就調整2017住房公積金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限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2016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2017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3118元,月繳存額上限為5548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774元。原則上不允許突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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